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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实验中心开放管理办法
2023-06-28 14:14  

为了充分发挥学院现有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实践)教学改革,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和以人为本的实验室及实验教学管理制度,依据《天津师范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闻传播实验中心在正常实验教学安排之外的无课时间面向学生开放,根据学生不同层次的需求,按照“面向全体、形式多样、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确定灵活有效的开放形式。

二、开放分参观了解型开放和学生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两种形式。其中,为参加科技活动或行业竞赛,由学生自主提出实验目的、实验方案和步骤,经任课老师同意后可以申请自选实验课题型开放。

三、每学年开学初,实验中心将以适当的方式向本院师生介绍当前所具备的实验能力,包括主要仪器设备名称、数量、可开实验项目等,以便广大师生及时了解与参考。

四、师生拟参与开放实验,应事先向实验中心提出预约申请,以便实验中心及时协调与安排。

五、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做好实验实施方案、步骤等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六、开放实验进行时,应该有项目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在场。

七、进入实验室实验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范操作,自觉参与实验管理。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八、实验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学生实验过程要认真记录实验内容和步骤,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实验成果。实验室应做好实验报告、成果收集工作。



新闻传播实验中心

2023.6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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