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姓名:刘卫东(1954年12月26日出生),男,政治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校聘突出贡献教授(B级)
天津师范大学学位委员会委员,校级重点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带头人,天津师范大学文化传播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新闻传播二级学科传播学带头人,国家级特色专业负责人,国家级传媒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天津师范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委员。
天津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委员,新闻传播学科组牵头人
天津市高校教学团队(新闻学专业)负责人
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首任院长,新闻传播学院学术(学位)委员会主任,教学督导。
研究领域:
新闻传播理论,传播伦理与法治,文化传播与社会发展,政治文化与公共关系,摄影传播学
学术兼职:(学会任职、研究所任职情况等)
中国传播学会副会长
中国新闻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会监事
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
中宣部、中国记协聘为“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审核委员会”首届委员;2015年再次出任该委员会委员。
中国新闻教育学会传播学分会理事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学术委员会委员
天津市科教影视协会副会长
天津市记者协会理事
天津市广播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
天津市社会心理学会常务理事、宣传与传播心理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天津市公共关系协会常务理事
天津市播音员、主持人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
受聘为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兼职教授、研究员(1999年);
中国传媒大学党报党刊研究中心博士生指导教师(2003年);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985”国家社科创新基地驻所研究员(2009年);
郑州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09年);
南开大学文学院传播系教授(1999年)
教育部高校教师培训中心教授(2015年)
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2016年)